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限制消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如果有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那么,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期限会自动撤销吗?
失信被执行人有纳入期限,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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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限制消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如果有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那么,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期限会自动撤销吗?
失信被执行人有纳入期限,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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