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被人用来网贷,是不是要自己还?

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证明文件。我们在很多场合都需要用到身份证证明自己的身份,比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的时候,就需要出示身份证。如果是自己办理的贷款业务还好,可如果自己的身份证发生不慎丢失、出借他人、信息泄露等情况被别人用来贷款,那么自己到底要不要承担还款义务呢?导致不良征信记录又需要通过什么方式消除呢?

一、贷款由实际贷款人偿还

如果别人冒用您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贷款或者网贷,您是不用“背锅”的。如果银行等金融机构找到您,要求您还款的话,您需要做的就是说明实情。到银行办理贷款的话一般都是面对面办理,办理核实程序较为严格复杂,银行很少会发生这种情况。最常见于网贷,此时您可以主张是网贷公司没有尽到实质核查的义务,才导致的这种情况,如果网贷公司还是对您进行骚扰催收,您可以报警处理。就算被起诉至法院,您也可以通过举证表明自己并不是实际贷款人,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法院查实后就会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或者不予受理。

二、不良征信记录可以通过申请、起诉撤销

如果属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失误,造成您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办理了贷款,可以向上传不良征信的银行或者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撤销不良记录。如果银行不给您办理的话,您可以在到公安机关报警,手持立案文书再找银行申请清除不良记录,如遇银行推脱不办,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投诉;也可以到向人民法院起诉该银行,届时手持判决文书便可要求银行删除不良记录。

身份证丢失被人用来网贷,是不是要自己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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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19 年 8 月 1 日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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