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期还款规则
(1) 每月还款日偿还已用额度的10%,即自动视为分期,没有固定的分期数可以主动选择。
(2) 截止上月末,若已用额度超过100,那么还款日需偿还已用额度的10%,以及上月产生的利息。
(3) 截止上月末,若已用额度不足100,那么就需要需偿还所有额度,以及截止到还款日的利息,分期就算结束了。
2. 举例说明:
假设7月1日分期消费了200元,还款日是每月10号,日利率是0.04%,那么每月分期还款如下:
(1) 8月10日,偿还已用额度的10%即自动分期,由于已用额度>100,因此还要偿还7月1日-31日产生的31天利息。还款金额=20010%+2000.04%31=22.48元。
(2) 9月10日,截止上月末已用额度还有180元(200-20010%)未还,仍大于100,因此分期还款金额=18010%+1800.04%31天=20.232元。
接下来的月份以此类推,直到某个月末,已用额度剩余不足100时,就需要偿还所有未还额度以及截止至还款日的利息,分期就算自动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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