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父母亲,年龄应在25-60周岁之间;
学生入学前的户籍和共同借款人的户籍都在本县(市、区),现役军人和武警除外;
申请过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学生父母因特殊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直系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
借款学生是孤儿,法定监护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都可以是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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