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符合办理车贷要求的人来说,让符合要求的他人办理车贷供自己使用,自己再进行还款,从行动上来说是可以的。但是对双方来说,都是需要承担风险的。
1、自身风险
大家应该知道,让别人贷款买车给自己用,自己只能获得车辆的使用权,而绿本的名字则是谁贷款就是谁,因为自己并不是车辆实际拥有者,就算车贷是自己的还的,也难免会产生纠纷。
很可能就会发生还完车贷后对方不认账,如此自己辛辛苦苦还清了车贷却给他人做了嫁衣,最终钱没了车子也没了。为了预防这种情况,最好是双方签订个合同,约定贷款还清后对方要解除抵押再把车辆过户给自己。
2、别人风险
别人作为实际贷款人也是有风险的,比如会被占用买车资格,像在北上广这些大城市买车要交社保还得摇号,帮别人贷款买车相当于把自己的资格送人了,等到自己要买车可能就没有资格了。
除此之外,还要时时担心对方有没有按时偿还车贷,毕竟贷款人是自己,一旦车贷没有及时偿还,逾期银行只会找自己催收,自己的征信报告也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自己以后的信贷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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