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征信和上失信人名单有什么不同?

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上征信,什么是失信人名单,今天简单的和大家分析一下两者的区别。

首先从官方上的定义来看:

个人信用记录

个人信用制度是根据居民的家庭收入与资产、已发生的借贷与偿还、信用透支、发生不良信用时所受处罚与诉讼情况,对个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并随时记录、存档,以便于个人信用的供给方决定是否对其提供信用或者提供多少信用的制度。反映个人信用状况有两种形式,即个人信用报告、信用评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信用制度非常重要。个人如何有效地利用信用产品,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显得更为重要。

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涉及对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所以两个还是有很多不同的,上征信,影响的是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而成为失信人,将影响自己的生活,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飞机高铁,无法住高档酒店等等。

所以说,征信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家应该珍惜。当信用卡、信用贷等等全部负债的情况下,要管理好自身,不让要信用产生逾期。在不得以的情况下,致使逾期,也要积极处理,莫要让自己成为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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